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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海運危險貨物規則》(簡稱IMDG Code)是由國際海事組織發布的關于危險貨物海洋運輸的規范性文件,在保障危險貨物運輸安全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IMDG Code每兩年更新一次,最新的40-20版于2022年6月1日起強制執行。
本文我們將介紹新版IMDG Code中那些比較重要的變化,以便大家在日常工作中能夠及時、準確掌握相關技術要求。接下來,讓我們按照IMDG Code的章節順序,一起來了解這些內容吧~
第1部分:總則、定義和培訓
● 全本中用【劑量率】替換【輻射水平】,與國際原子能機構的放射性物品安全運輸規則保持一致。
有運輸放射性物質的朋友要注意了哦,運輸文件可能需要修改~
● 安保規定-有嚴重后果的危險貨物指示性清單新增:
——1.4項的UN0512和UN0513
——1.6項的爆炸品
——6.2項的A類醫療廢物(UN3549)
第2部分:分類
第3部分:
危險貨物一覽表、特殊規定和限量免除
● 技術名稱:在運輸單證中,按照2.10.3被分類為海洋污染物的類屬條目或“未另列明的”(N.O.S.)條目的正式運輸名稱,須輔以經認可的主要危險成分的化學名稱,除非特殊規定274有其它要求。
這里的其它要求是指:僅對UN3077和UN3082,技術名稱可以是在危險貨物一覽表第2欄中以大寫字母列出的名稱,前提是該名稱不含“未另列明的”(N.O.S.)且該條目沒有特殊規定274。應當使用最能恰當描述該物質或混合物的名稱,例如:
● 一覽表新增4個條目、1個運輸名稱,并修訂1個運輸名稱
● 包裝要求的修訂
——允許使用LP101大型包裝運輸UN0005等32種爆炸品。
——刪除可移動罐體特殊規定TP35、TP37、TP38和TP39。
——UN3291刪除包裝類別Ⅱ,需按照包裝規范的要求進行操作。
● 特性與注意事項:明確了碳和活性碳的范圍
可不僅僅是粉末和顆粒才屬于碳類產品喲~
● 特殊規定-氣體
——部分氣體增加SP392:關于包裝和試驗豁免的規定。
——修訂SP327和SP959:適用范圍從原來的僅適用于廢棄氣霧劑(UN1950),擴大到廢棄的小型氣體貯器(UN2037)。
● 特殊規定-硝化纖維素
新增SP393和SP394:對于7種在一覽表中列明的硝化纖維素產品,新增“應符合《試驗和標準手冊》附錄10的試驗標準”的規定。
● 特殊規定-鋰電池
——修訂SP188:對包裝件毛重的要求。
——修訂SP360:增加對“安裝在貨物運輸組件中的鋰電池”的說明。
——修訂SP376:對于損壞或有缺陷的、不滿足《試驗和標準手冊》中適用的類型測試標準的鋰電池,要求從電解液泄露、物理損壞、短路保護等多角度對其進行評估。
——新增SP390:對“含有裝在設備中的鋰電池和同設備包裝在一起的鋰電池的組合”的包裝件的規定:
大家一定要記得標記和注明哦~
● 特殊規定-內燃機
--UN3529新增SP356:關于金屬貯氫系統的規定。
--修訂SP363:對于內含大容量燃料箱的內燃機的標牌要求。
● 特殊規定-空海運受限
新增SP123,明確了5種貨物在空運時也屬于危險貨物,并刪除了原來的特殊規定117(僅在海運時受限)。
● 特殊規定-主管當局批準
第4部分:包裝和罐柜規定
● 包裝(包括中型散裝容器和大型包裝)的使用
——新增“包裝可以帶有不止一種標記”的規定。在第6章中也有更詳細的描述。
——明確“容器不能在船上進行充灌或排放“。
——增加了SCO-Ⅲ的無包裝運輸規定。
——氣體包裝規范P200中部分物質的LC50依據ISO 10298:2018進行了修訂。
——P003:新增對“劃為UN3164的堅固物品”和“UN2037廢氣筒”的要求。
——P206:增加對“劃為UN3500的滅火劑“的要求。
——P400、P404:增加關于內容器封口的要求。
——新增P622、LP622。
——P801:修訂蓄電池堆垛、固定、防漏等方面的要求。
——P903:明確了“同時含有裝在設備中和與設備包裝在一起的電池或電池組”的鋰電池類貨物包裝要求。對于射頻識別 (RFID) 標簽、手表和溫度記錄器等以有意激活的方式進行運輸的設備,激活時應符合規定的電磁輻射標準,確保不會干擾飛行器系統。
——IBC520:新增兩個F型有機過氧化物條目。
>>2.5.3.2.4中列出了允許運輸的有機過氧化物,IBC520列出了允許以IBC運輸的有機過氧化物,T23列出了允許以可移動罐柜運輸的有機過氧化物。未列明的有機過氧化物須經主管當局批準。
● 可移動罐柜和多元氣體容器的使用:增加了應記錄實際維持時間的結束日期以及多元氣體容器在船上時不得充灌或排放的規定。
第5部分:托運程序
● 包裝件的標簽和標記
——澄清2.1項標志中火焰的顏色要求、底角數字顏色等方面的要求。
——澄清了小體積氣瓶的包裝件標記高度要求。
——明確規定與托運貨物聯合國編號和正確運輸名稱無關的所有標記須移除或覆蓋。
——修訂鋰電池標記最小尺寸,由“120 mm寬×110 mm高”調整為“100 mm寬×100 mm高”,如果包裝件尺寸有特殊要求,可縮小至100 mm×70 mm。注意對于不滿足SP188的包裝件,不允許張貼該標記。對同時裝有設備中的鋰電池組合同設備包裝在一起的鋰電池組的包裝件,應當符合新增SP390的要求。
——修訂了標簽的顏色要求。
● 單證
——對具有3類次要危險性的液體貨物(包括易燃的5.2項有機過氧化物),需在單證中表明其閃點。
——新增對于按照特殊規定376或特殊規定377進行運輸的鋰電池的規定。
——新增對于裝載冷凍液化氣體的可移動罐柜的運輸單證的規定。
● 運輸過程中使用或打算使用的設備中的危險貨物:新增豁免條件。
第6部分:包裝、中型散裝容器、
大型包裝、可移動罐柜、多元氣體容器
和公路罐車的構造和試驗
● 在關于鋁桶的規定中新增了在使用不兼容材料時需要使用內部涂層的要求。
● 更新了壓力貯器制造的ISO標準
● 修訂對放射性物質的容器要求,增加對SCO-Ⅲ批準的應用
● 修訂對內貯器的標記要求
● 修訂對金屬中型散貨箱的壁厚要求
● 修訂對可移動罐柜定期檢驗的要求
第7部分:運輸作業的有關規定
● 新增UN 2814、UN 2900和UN 3549這3個感染性物質條目的積載要求,并為上述三個UN編號新增操作代碼H5。
● 隔離
——堿類(SGG18)新增4個UN編號,并為其分配SGG18、SG35。
——修訂對硝酸鹽、氯酸鹽、高氯酸鹽及感染性物質的隔離要求。
——修訂了SG53、SG67,并刪除了SG48。
小結
本文我們帶大家了解了40-20版IMDG Code中比較重要的變化,包括分類、危險貨物一覽表、特殊規定、包裝以及隔離要求的變化等,有些更新可能會造成運輸操作發生比較大的改變,在此提醒大家及時掌握新版規則的內容,做好準備工作。
本文來源公眾號上化檢